1 序言
2 概述
综述
范围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稅会計的要求
所得税准则对所得税会计的要求
重大影响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
企业合并
混合金融工具
長期股权投资
首次执行
3 基本概念释义
4 当期所得税
摘要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计量
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时的纳税调整事项
当期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前期金额的调整
列报与披露
5 递延所得税
5.1 背景
应付税款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5.2 计税基础
摘要
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纳税影响时
负债的计税基础
没有账面余额的项目的计税基础
管理层意图的影响
5.3 暂时性差异
摘要
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比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4 确认
确认要求
确认的例外情况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未来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可抵扣税务亏损
5.5 计量
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适用税率
已执行的税率
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税率变动
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对适用税率的影响
折现
5.6 费用的确认
摘要
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的其他变动
5.7 列报及披露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财务报表附注
适用税率
未确认暂时性差异
其他披露要求
6 专题
6.1 资产及负债的初始确认
影响当期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和事项
6.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原因
对长期股权投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
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递延所得税计算可能与母公司报表存在差异
对长期股权投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
结转以后期间抵扣的股权转让损失
6.3 企业合并
不同企业合并方式下取得的被收购方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允价值调整
收购时确认被收购方原未确认的资产或负债
收购时确认被收购方原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确认被收购方原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收购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收购后对递延所得税账面金额的调整
收购后税率变动
收购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实现利润抵销
6.4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及所得税影响
无形资产暂时性差异及所得税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暂时性差异及所得税影响
6.5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暂时性差异及所得税影响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混合金融工具
6.6 外币折算
外币资产及负债
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非当地货币
外币报表折算
7 首次执行
首次执行日
追溯调整
比较数据重述
首次执行日的调整
过去发生的企业合并
固定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非当地货币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可转换债券
8 附录
8.1 列报及披露核对表
8.2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及其应用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税基础
第三章 暂时性差异
第四章 确认
第五章 计量
第六章 列报
释例
例4.1 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例5.1.1 应付税款法与按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比较
例5.2.1 资产的计税基础释例
例5.2.2 负债的计税基础释例
例5.2.3 没有账面余额的项目的计税基础释例
例5.3.1 合并务报表中的暂时性差异 – 内部交易存货未实现利润
例5.3.2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资产
例5.3.3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负债
例5.3.4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例5.3.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负债
例5.4.1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形 – 初始确认中产生
例5.4.2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形 – 初始确认中产生
例5.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限制确认
例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
例5.5.2 适用税率 – “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期
例5.5.3 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在未来期间执行的税率
例5.5.4 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税率变动
例5.5.5 资产收回方式对税率的影响
例5.6.1 递延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例5.6.2 递延所得税费用计入所有者权益
例5.7.1 所得税的会计政策
例5.7.2 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披露
例5.7.3 不同税收管辖区的单个调节
例5.7.4 不同税收管辖区的单个调节
例5.7.5 未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披露
例6.1.1 资产初始确认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初始成本将来不得在税前抵扣
例6.1.2 补偿尚未发生的费用的免税政府补助
例6.1.3 不影响当期利润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或事项 – 开发费用资本化
例6.1.4 不影响当期利润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或事项 – 与资产相关的应税政府补助
例6.2.1 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的暂时性差异不一致的情况
例6.2.2 由于联营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例6.2.3 管理层意图处置对子公司、合营企共及联营企业投资
例6.3.1 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确认被收购方的浄资产
例6.3.2 收购时确认的额外资产
例6.3.3 收购时额外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
例6.3.4 收购时被收购方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6.3.5 收购后对被收购方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例6.3.6 收购后税率发生变动
例6.3.7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收购后确认
例6.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收购后利用
例6.3.9 抵销未实现利润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例6.4.1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例6.4.2 产品自用转为固定资产
例6.4.3 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的浄收入
例6.4.4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例6.4.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房地产
例6.4.6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例6.5.1 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
例6.5.2 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资产
例6.5.3 混合金融工具
例6.6.1 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非当地计税货币
图表
表2.1 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五个步骤
表2.2 主要原则变化
表4.1 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
表5.3.1 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比较
表5.3.2 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表6.1.1 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表6.2.1 关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分析